日前,歐委會在能源項目國家補貼條例草案中刪除“允許電價補貼的相關標準”條款,取而代之的是鼓勵企業間的競爭性出價,從而與2013年12月指南中提出的使新能源技術面向市場保持一致。
爭議的主要起因是德國《可再生能源法》允許發電廠向消費者收取因使用可再生能源而增加的成本費用,能源集中型企業則可免收此附加費。歐委會對此展開深入調查,認為免除能源集中型企業的附加費可能導致競爭扭曲。
[摘要]日前,歐委會在能源項目國家補貼條例草案中刪除“允許電價補貼的相關標準”條款,取而代之的是鼓勵企業間的競爭性出價……
日前,歐委會在能源項目國家補貼條例草案中刪除“允許電價補貼的相關標準”條款,取而代之的是鼓勵企業間的競爭性出價,從而與2013年12月指南中提出的使新能源技術面向市場保持一致。
爭議的主要起因是德國《可再生能源法》允許發電廠向消費者收取因使用可再生能源而增加的成本費用,能源集中型企業則可免收此附加費。歐委會對此展開深入調查,認為免除能源集中型企業的附加費可能導致競爭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