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聯合國將今年的主題確定為“可持續消費和生產”,口號為“七十億人的夢想:一個星球 關愛型消費”。今天也是我國新環保法實施后的首個“環境日”,我國的主題是“踐行綠色生活”。該主題旨在增強全民環境意識、節約意識、生態意識,選擇低碳、節儉的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時時崇尚生態文明的社會新風尚,為生態文明建設奠定堅實的社會和群眾基礎。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表示,生活方式綠色化,要落實到每個人的行動中去,從拒絕過度包裝,減少一次性物品使用,采購低碳環保產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多種一棵樹、少抽一支煙,節約一度電、一滴水、一粒米、一張紙等小事做起。積極推進綠色消費革命,倒逼生產方式綠色轉型。綠色消費是生活方式綠色化的重要標志。
中國空氣質量達標城市不足10% “治霾”任重道遠
6月4日,中國環保部發布《2014中國環境狀況公報》,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開展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的161個城市中,僅有16個城市空氣質量年均值達標,145個城市空氣質量超標,達標城市不足10%。
結合此前環保部每月公布的城市空氣質量報告,業內專家分析指出,中國空氣污染形勢依然嚴峻,“治霾”之路任重道遠。
公報同時公布的一系列數字顯示中國的整體環境狀況也不容樂觀:2014年,中國202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了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監測點總數為4896個,較差級的監測點比例為45.4%,極差級的監測點比例為16.1%。
中國還面臨土壤污染和水土流失問題。首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此外,中國現有土壤侵蝕總面積占普查范圍總面積的31.12%。
在中國鐵腕治污的形勢下,環境質量依然嚴峻,究其原因,環保部副部長翟青分析認為,一是因為目前中國污染物排放總量太大,遠超出環境容量,二是緣于污染物總量控制范圍不夠。
京津冀將開展機動車污染共治
從6月4日召開的2014年河北省環境狀況公報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京津冀三地將開展區域機動車污染共治,到2015年底,京津冀區域內基本淘汰黃標車,并實現統一供應符合國五標準的車用汽、柴油,推進河北省油品質量升級改造。
據介紹,自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來,河北省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實施《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專項治理10條措施,鐵腕推進壓能、減煤、治企、降塵、控車、增綠等重點工作。同時,按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工作規則,主動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開展交流互通和污染協同控制,建立了重污染天氣應急、監測預警、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特別是在去年APEC會議期間,河北省同京津及其他省、區聯動,共同采取了企業減排、揚塵控制、機動車禁限行、秸稈禁燒等措施,取得了區域聯防聯控的重大成功。
今年,河北省將繼續依托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深化大氣治理協調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聯防聯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業及燃煤鍋爐的新建、改建項目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將逐步統一,推進提升區域污染治理水平。同時,京津冀三地還將建立區域空氣重污染預警會商和應急聯動長效機制,研究制定應對重污染天氣區域統一政策和執行標準。按照區域共治原則,提高唐山、廊坊、保定市與北京、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協調聯動水平。
為了充分發揮京津冀聯防聯控的治霾優勢,京津冀還將建立重點地區大氣污染防治結對合作工作機制。以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滄州市等地作為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核心區,研究建立核心區大氣污染防治結對合作工作機制,在大氣污染治理資金、技術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加快重點區域大氣污染治理步伐。在整治夏秋季秸稈焚燒、打擊劣質煤炭和油品銷售、機動車環保違法行為等方面開展區域聯動執法,推動異地處罰,共同打擊,形成區域性高壓打擊態勢。
機動車排放超標將跨區域處罰
今天,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機動車排放控制工作協作小組辦公室在北京揭牌成立。這是全國首個區域性的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機構,將實現跨區域機動車排放超標處罰、機動車排放監管數據共享、新車環保一致性區域聯合抽查等。
該機構的成立標志著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共治在機動車污染減排領域邁出實質步伐。京、津、冀、晉、魯、蒙、豫7省(市、區),將分別成立新車排放管理及抽查、在用車排放管理及處罰、老舊車淘汰及在用車數據交換等業務分組。
機動車排放污染,已成為影響大氣環境質量的重要來源,污染物不僅排放量大,且具有大氣氧化劑的作用,可加速其他氣態污染物轉化成二次顆粒物,影響區域空氣質量。
近期,協作小組將在全國率先突破省(市、區)限制,互傳異地超標車輛信息,開展跨區域超標處罰聯合執法。在銷售市場聯合開展新車環保一致性及在用車符合性抽查,依法對違法車企進行處罰。未來,協作小組將搭建區域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監管電子系統,建立區域統一法規標準,實現區域內超標車就地處罰,開展非道路機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