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互聯網+”行動。會議通過《“互聯網+”行動指導意見》,明確了推進“互聯網+”,促進包括智慧能源在內的若干能形成新產業模式的重點領域發展目標任務。李克強在會議中指出,“我們過去常說,在信息尤其是互聯網領域,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站在了同一條起跑線上。現在,我們很可能就站在這樣一條起跑線上。而且,在某些方面,甚至比發達國家擁有更大的優勢。”
“智慧能源”這一概念也許略顯陌生,而它實質上就是最近引起廣泛關注的“能源互聯網”。“能源互聯網”被定義為互聯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融合的能源系統,基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術特點,通過能源物理網和互聯網融合平臺,進行能源相關產品和服務的多邊交易,實現整個能源系統效率的最優化。
隨著儲能技術的發展與電網長距離輸送能力的提升,“能源互聯網”正在由一個概念變得越發真實。“能源互聯網”的應用將會使能源產業實現生產力水平提高、經濟結構轉型等一系列巨大的經濟、社會、民生效益,并帶動其他關聯產業協同發展。業界普遍認為,能源互聯網的商業機會集中在電力調配、交易市場及微電網等領域,工業用電需求側管理、家庭能源管理、光伏電站和智能風場等可再生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樁等都有望成為能源互聯網的重要入口。
中國經濟深刻變革的需要,成為了“互聯網+”政策之風勁吹的重要背景之一“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到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再到‘互聯網+’,這是一脈相承的。”李克強說,“這些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將會培育中國經濟新動能,打造中國未來增長新引擎。”
此次國務院通過《“互聯網+”行動指導意見》首次將智慧能源提升至戰略高度,同時也確定了相關支持措施。一是清理阻礙“互聯網+”發展的不合理制度政策,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市場準入,促進創業創新,讓產業融合發展擁有廣闊空間。二是實施支撐保障“互聯網+”的新硬件工程,加強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核心芯片、高端服務器等研發和云計算、大數據等應用。三是搭建“互聯網+”開放共享平臺,加強公共服務,開展政務等公共數據開放利用試點,鼓勵國家創新平臺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線開放。四是適應“互聯網+”特點,加大政府部門采購云計算服務力度,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開展股權眾籌等試點,支持互聯網企業上市。五是注重安全規范,加強風險監測,完善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保障網絡和信息安全,保護公平競爭。用“互聯網+”助推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
可以看出,技術革新與制度完善依舊是推進“能源互聯網”建設的重要保障。根據有關能源互聯網的深度報告顯示,目前中國用戶端電力銷售的金額約為2.5萬億元,加上建設投資,可以估計能源互聯網的市場至少在5萬億以上。實現這一巨大的收益離不開能源的市場化,離不開能源市場的逐步開放、透明,以及行業標準與規范的逐漸完善。新一輪電改的逐步落實與近日印發的《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等配套文件的陸續出臺,都為輸配電定價由試點走向全面落實、有序放開售電市場奠定堅實基礎,也為整個能源行業的發展與創新注入了活力與動力。

